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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综合管廊监控中心项目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0339

     原公告日期: 10: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综合管廊监控中心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FBZ00339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我单位在对《合肥市综合管廊监控中心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进行研究后发现,在招标文件第 39 页人员配备通则中要求:所配备人员年龄要求在 30(含)—55 岁(含)(监理员除外)。我单位认为,该项目建筑面积仅有 2.3 万平左右,最高楼层为 14 层,计划工期 22 个月,建设规模不大,复杂程度不高,监理难度及强度均适中,故将此项目监理人员年龄限制在 30-55 岁之间不妥,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明确指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龄可至65岁,年龄限制条款违背了监理规范要求,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性质。另外,在招标文件第40页的“初审表”第“11”栏“总监”要求中又需“提供总监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或退休证明)材料扫描件”,也与年龄限制的条款冲突。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全国范围内规模较大综合管廊监控中心,项目涉及专业多、对项目管理水平及质量要求高,要求监理单位协调的事务多、工作强度大,故本项目所配备人员年龄要求在 30(含)—55 岁(含)(监理员除外)。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043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