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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校逸夫实验楼功能恢复及老校区维修和品质提升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补遗

项目编号:2019BFCZ4588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项中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拟任项目负责人参与该项目,满足招标文件条件就可以得分,不要求其岗位?

答:拟任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即可(无岗位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条件可以得分。

更正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提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由评委酌情打分,横向评比,优得3F4分,一般得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0-4

现更正为: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提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由评委酌情打分,横向评比,优得2F4分,一般得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0-4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02059

 

附件: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校逸夫实验楼功能恢复及老校区维修和品质提升项目设计补遗公告5.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