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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2020-2021年度工程勘探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XBZ0054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4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2020-2021年度工程勘探定点单位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XBZ0054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五章,9.2.2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表中,6拟派项目组人员中:1.(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 2 分。本次招标为勘探类,考虑专业对应情况,是否应要求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第9.2.2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序号6“拟派项目组人员”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 2分; 本项满分 2分。”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并非从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所需。故设定此条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第9.2.2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序号6“拟派项目组人员”中“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每增加 1 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勘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请问岩土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测量工程、工程测量、地质工程、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等专业是否属于勘测相关专业?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 6 拟派项目组人员 1.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 2分;本项满分2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每增加1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勘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对应证书扫描件。 0-8分 ”,现变更为:“ 6 拟派项目组人员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每增加1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人员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对应证书扫描件。 0-6分 ”。 2.原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 6 勘察技术方案(一) 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勘察资料提交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项目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工作流程和进度计划。 优秀得4分≤F≤6分;良好得2分≤F<4分;一般得1分≤F<2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0-6分 ”,现变更为:“ 6 勘察技术方案(一) 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勘察资料提交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项目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工作流程和进度计划。 优秀得6分≤F≤8分;良好得4分≤F<6分;一般得2分≤F<4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0-8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05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