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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大楼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 2020BFQBZ0105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大楼跟踪审计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大楼跟踪审计”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BZ0105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3.20171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3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跟踪审计业绩;”1)本次招标业绩要求较高,能否降低业绩要求。(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框架协议加任务单可以吗?在建项目(附履约证明)可以吗?

答:(1)不作修改,按照招标公告执行。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大楼总建筑面积约6.0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3亿元,与业绩规模相当;(2)“业绩”必须是已完成的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只签订框架协议加任务单但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正在履行的项目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条业绩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我公司已按安徽省造价管理规定,在安徽省办理了分支机构备案并缴纳了社保,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并且为了更好地服务委托单位,在安徽地区成立了分支机构并且将人员注册在安徽分支机构,请问本次投标人员是否可以用注册于分公司的造价师、造价员?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本地化服务之规定,符合本地化服务能力条件之一即可。本地即项目所在地合肥市。

3、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6、投标人获得的荣誉及奖励2、自20171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省级工程造价协会排名前15名者,一次得4分;获得省级工程造价协会排名前16-30名,一次得2分;排名前31-45名,一次得1分;本小项累积不超过8分。”能否删除此项要求。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6、投标人获得的荣誉及奖励1.20171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以上造价管理机构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称号荣誉的,每个得2分,满分8分;”此奖项有的省份两年评一次,建议修改为:“自20171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造价管理机构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称号荣誉,每个得4分,满分8分。”

答:不作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2、企业认证 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请问经国际认可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否认可?

答:不作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1)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2)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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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