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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南段正线物业服务(2020-2022)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077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南段正线物业服务(2020-2022)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FBZ00775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中P30对保洁主管要求为3人,而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要求“2015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保洁主管(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保洁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具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保洁服务业绩或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服务业绩:单个合同年服务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每个得2分,最多4分”。请问本评分点要求所有保洁主管均需具有单个合同年服务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2个业绩得满分,还是只需保洁主管其中一人具有单个合同年服务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2个业绩得满分。请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即仅指对业绩个数进行加分。如同个业绩包含多名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仅计取一次得分;任意一名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多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可累计计分。 2.问本项目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保洁主管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业主单位部门章或业主单位其他印章在评标时是否均认可,请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业主单位部门章或业主单位其他印章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P30页四、项目管理组织、人员配置要求中要求:‘保洁主管:3人,具有2年及以上大型项目物业主管经理和经验”;同时在P70页评标办法“人员业绩”中要求“2.2015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保洁主管(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保洁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具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保洁服务业绩或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服务业绩:单个合同年服务费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每个得 2 分,最多
4分”。请问,此项是要求:3个保洁主管均需提供两个不少于500万元的业绩可得满分,或是3个保洁主管中只需其中一人具有两个不少于500万元的业绩可得满分,还是3个保洁主管中有两个人各具有一个不少于500万元的业绩也可得满分,请予以明确,谢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即仅指对业绩个数进行加分。如同个业绩包含多名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仅计取一次得分;任意一名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多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可累计计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