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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2号线南岗车辆段及大彭停车场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078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2号线南岗车辆段及大彭停车场物业服务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FBZ00783-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1人,项目主管2人,而评分总分为12分,属于人数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是否需要新增项目主管1人即项目经理1人,项目主管3人来满足评分总分12分。或者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其中一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 万元的2个业绩即可得满分,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即仅指对业绩个数进行加分。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或任意一名拟派项目主管具有多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可累计计分。同一业绩中同时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项目主管中多人的仅计分一次。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主管需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业主单位部门章或业主单位其他印章是否均认可,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业主单位部门章或业主单位其他印章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6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