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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六中学新校区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068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六中学新校区监理项目的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FBZ00681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31第10条“对投标单位人员的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年龄限定为不大于50岁,而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国家相关规定为65周岁,此条件设置是否合理?
答:取消本项目总监年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为拟任总监缴纳的自2019年5月以来(含)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退休证明材料)扫描件。
2.招标文件P13页中,“本项目为重点工程,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必须确保黄山杯,争创鲁班奖”,评分标准对总监项目获奖要求较高,而招标文件P31页中,要求“总监年龄不大于50岁”,大多数项目对总监年龄未设限,如设限,通常要求总监年龄不大于55岁,考虑本项目创奖目标及总监要求相对较高,总监年龄是否可以相应调整至55周岁?
答:取消本项目总监年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为拟任总监缴纳的自2019年5月以来(含)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退休证明材料)扫描件。
3.招标文件46页中,总监业绩要求为“拟派总监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派总监须在得分业绩中任职总监),且单个合同中公共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每个得3分,满分9分”,该条款对总监业绩要求过高,能否将总建筑面积调到不少于10万平方米?
答:关于招标文件46页评审指标“总监业绩”调整为“拟派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派总监须在得分业绩中任职总监),且单个合同中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每个得3分,满分9分”。
4.招标文件46页中,总监业绩要求为“拟派总监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派总监须在得分业绩中任职总监),且单个合同中公共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每个得3分,满分9分”,如拟派总监单个合同中公共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远超过15万平方米,是否可以等同为2个总监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和本答疑第3条执行,不可以等同为2个总监业绩。
二、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10:30”,现延期到“2020年6月22日10: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 2号开标室。
三、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2.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开标现场无需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机构担保原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扫描件。
3.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扫描件进行网上公示。
4.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机构担保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