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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1014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定点单位答疑公告

合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BZ01014)答疑公告如下:

                        

一、关于联合体投标。

1、请问联合体参加投标,除了提供的联合体投标协议盖双方公司公章,其他投标文件是否只盖牵头方公章即可或任意一方盖章都可以。

答:(1)“联合体协议”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盖单位公章(或单位电子签章);

2)“投标人信用承诺”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盖单位公章(或单位电子签章)(分别盖章提供或各方共同在同一份承诺函上盖章均可);

3)“投标函”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盖单位公章(或单位电子签章)(分别盖章提供或各方共同在同一份承诺函上盖章均可);

4)其他证明材料盖牵头方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不得仅盖联合体成员公章。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请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全称是否填写联合体2家单位?

答: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全称”填写牵头方单位全称或者“A单位、B单位联合体”均可,建议按照“A单位、B单位联合体”格式规范填写。

二、关于投标人业绩。

1、轨道建设中,由设计单位编制项目概算,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有合同及委托单)进行概算评审(评审结果有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轨道公司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项目评审结论单”),轨道公司以此评审结论金额作为施工费用的最高投标限价,采用“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回报”方式进行投融资建设。请问: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轨道公司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项目评审结论单”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答:概算评审成果文件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不予认可。

2、每个地方对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成果文件的表达不同,有些地方对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成果文件的表达方式为:“预算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请明确上述名称表达的成果文件是否同等确认。

答:“预算价编制”或“招标控制价编制”予以认可。

3、请问我单位与委托方签订的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该合同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且能提供签章齐全的招标控制价封面,请问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不予认可,详见招标文件《业绩要求附表》第5条。

4、业绩要求中的土建类和安装类是否包含其中的一项即算一个有效业绩?

答:同一业绩包含两个类别的按一个有效业绩计,仅计分一次,详见招标文件《业绩要求附表》第6条。

5、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清单控制价多为“一编一审”,请问清单控制价审核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答:予以认可,详见招标文件《业绩要求附表》第5条。

6、请问:清单控制价编制业绩双编业绩(两家单位共同编制)算不算?任务单或协议算不算合同?

答:合编业绩予以认可,项目合同、项目协议、项目任务单均满足业绩要求证明材料第1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业绩要求附表》第7条。

7、本招标文件所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指地铁或轻轨工程、城际轨道交通。 云轨工程是轻轨工程的一种新技术,更加有效的节约占地、资金等问题。请问本项目所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对云轨项目业绩是否确认?

答:予以认可。

8、业绩证明材料中,如果咨询委托合同中未具体描述委托工作的专业范围和规模,但成果文件汇总表中可以明确体现各专业名称和金额,请问是否计算?或由委托人的对口业务部门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是否有效?

答:可以使用成果文件汇总表或由委托人(业主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三、关于人员业绩。

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或土建项目负责人或安装项目负责人)在之前所服务的咨询公司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后期跳槽到现在所服务的咨询公司(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且现在所服务的咨询公司(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了自2019年1月以来的累计达12个月的社保。请问:原来的业绩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满足招标文件评分项“人员业绩”要求。

四、关于人员配备。

1、因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系统目前主管部门没有开通,无法进行注册。我司同时提供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须同时提供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自2019年1月以来的累计达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安装专业造价员证书上不是统称为安装工程,专业类别细分为管道工程或电气工程,请问提供管道工程造价员证书或电气工程造价员证书是否符合安装造价人员要求?

答:符合要求。

五、关于造价信息技术应用。

请问:需提供什么样的资料才能证明投标人利用信息技术实现造价全网上操作、利用信息技术实现造价三级复核全网上办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造价全网上考核管理?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是否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

答:此评分项为主观分,各投标人依据评分内容自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酌情综合评分。联合体投标的可提供一方或双方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62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