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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空港国际小镇骨干路网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JBZ0095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空港国际小镇骨干路网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JBZ00950

本项目答疑部分:

   问:“竣工验收证明”的作用是为了证明项目已完工。但客观上很多项目因为没有齐全的“一书两证”,在办不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经完工并通车移交,但因为没有“施工许可证”,办不了“竣工验收备案”,也就没有“竣工验收证明”。所以这类项目,无法在投标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鉴于以上客观情况,特别是业绩要求比较高的项目,各投标单位类似业绩本来就比较少,如果因为没办法办理竣工验收,提供不了“竣工验收证明”,该类已完工业绩就不被认可,确实有失公允,也容易造成流标。请问除了竣工验收报告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是否可以视为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7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