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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规划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0BFHBZ0152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规划设计(第一阶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HBZ01527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委托代理人是否需要社保?

答:可不提供。

2.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是否可以是投标人下属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答:可不提供。

3.受北京疫情影响,可否请除北京外其他地区人员代为递交投标文件?

答:可以。

4.类似业绩中,提交的项目已取得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可否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甲方出具的反映评审因素证明材料(设计内容是否包含施工图设计、设计面积、工程建设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作为业绩证明?

答:不予认可。

5.在“投标人荣誉”和“项目负责人荣誉”中,其中一条计分项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而此奖项为2016年、2019年颁发,2017年、2018年叫“优秀科技成果”奖。经咨询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技进步奖”与“优秀科技成果”具有同等效力。

请问贵方是否认可在计分过程中“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优秀科技成果”一类奖”有同等效力?

答:可以,具有同等效力。

6.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中,“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一项,可否通过附图的形式回答表格要求内容?如果可以,是否可以在表格里填写“详见表格后附图”,然后附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股东出资信息、分支机构信息等内容的截图?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五-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我司有如下疑问:

我司现有园林绿化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具备相关项目经验和能力可担任项目负责人,请问是否满足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要求?另,因其已办理退休手续无法提供我司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请明确“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有哪些?提供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 1)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满足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要求.

2)提供劳动合同不可以。如已退休无法提供社保则不满足项目负责人人员资格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7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