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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造价咨询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085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造价咨询定点单位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FBZ00855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请问“[2020BFFBZ00855]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造价咨询定点单位”项目投标是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吗?

答: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65页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三、人员配备要求......请问,除了项目负责人、安装造价负责人和土建造价负责人需要提供公司社保证明外,其余配备的16名造价人员是否需要提供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吗?

答: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造价人员”岗位要求的人员自20201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造价人员”岗位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造价人员”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招标文件第83页,主要人员简历表请问,除了项目负责人、安装造价负责人和土建造价负责人需要简历表外,其余配备的16名造价人员还需要提供此简历表吗?

答:可不提供。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①安装造价负责人具有安装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②土建造价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请问这个“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这一项”和“委托人要求”三、人员配备要求《人员最低配备表》里面的人员可以重复吗?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安装造价负责人”及“土建造价负责人”即为《人员最低配备表》中的“安装造价负责人”及“土建造价负责人”。

5.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的项目超过4亿元以上的都是由2家事务所共同编制完成的,请问2家事务所共同编制的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但该业绩的相关要素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在成果文件上签字盖章即为符合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答:对于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成果文件(如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定案表、工程初审定案表等),则该成果文件除了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公章外,还需要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和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7.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1.2014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且业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1)业绩内容须同时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2)业绩对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须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3)单个合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问:结合当前事实情况,招标方式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方式,全国百强房地产企业几乎都是通过是集团内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总包施工单位。此条不合理,建议删除此条:(2)业绩对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须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答:不予修改。

8.招标文件P84页“投标人信誉情况”: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承诺即可。请问:我们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投标人信誉情况”这一栏空着吗?

答:可无需编辑。

9.招标文件P46页“投标人业绩”、招标文件P49页“项目负责人业绩”:框架协议或框架合同(未实质性履约的)或超资质的业绩不予认可。请问:我单位造价入库项目签订的是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加各项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可以认可吗?

答: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投标人提供的如为造价入库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和与该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10.招标文件P45页“投标人业绩”第一条(2)业绩对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须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请问: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公告或者监理招标公告官网截图可以吗?

答:提供该业绩对应的施工项目招标公告网站截图可以,提供该项目的监理招标公告网站截图不可以。

11.招标文件P45页“投标人业绩”、招标文件P47页“项目负责人业绩”第二条1)审计服务内容须含有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内容。请问:我单位从事的跟踪审计项目,签订的是跟踪审计合同(或全过程造价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包含结算审计,并且也出具了结算审计报告和定案表,请问提供这样的跟踪审计合同(或全过程造价合同)和结算报告和定案表认可吗?

答:对于审计业绩(含跟踪审计业绩和结算审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审计业绩合同、定案表和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跟踪审计工作由合同乙方(即投标人)完成的证明材料。

12.招标文件P66页备注1: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作资格审查要求。本项目“造价人员”岗位只对人员专业进行要求,无具体证书要求。请问:其他人员是指注册造价师(一级造价师)还是造价员(二级造价师)?无具体证书要求,是不是只要提供能体现专业的职称证或者毕业证就认可?无需提供造价师或者造价员证书?

答:1.其他人员指的是招标文件P65页《人员最低配备表》中的“安装造价负责人”、“土建造价负责人”、“造价人员”。2.造价人员岗位人员专业可通过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予以体现。

13.请问:清单控制价业绩,双编业绩(两家单位共同编制)算不算?

答:符合,但该业绩的相关要素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4.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造价咨询定点单位招标文件第45-46页投标人业绩中b.要求的审计业绩(含跟踪审计业绩和结算审计业绩):除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务单)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如工程结算定案表或工程初审定案表(定案表中必须有业主方、审计方、施工方盖章)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请问:除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务单)扫描件外,另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均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是否能作为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是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审计(含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EPC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已完成,竣工验收报告不予认可。

15.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造价咨询定点单位招标文件第80页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请问:(1)投标人分公司是否属于关联企业?(2)无关联企业是否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栏里填写:无?

答:(1)投标人分公司属于关联企业;(2)是。

16.招标文件P66页备注1: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作资格审查要求。本项目“造价人员”岗位只对人员专业要求,无具体证书要求。请问:是不是投标时不作资格审查要求,标后提供?

答:其他人员(含造价人员)投标时不作资格审查要求,“造价人员”岗位要求的证书中标后提供。

17.招标文件P45页“投标人业绩”、招标文件P47页“项目负责人业绩”第二条1)和P45页“投标人业绩”第二条1)审计服务内容须含有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内容。请问:我单位从事的项目,签订的是跟踪审计合同,实际过程中进行了结算审计,出具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即结算审计定案表(定案表中有业主方、审计方、施工方盖章),请问提供业绩认可吗?

答:对于审计业绩(含跟踪审计业绩和结算审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审计业绩合同、定案表和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跟踪审计工作由合同乙方(即投标人)完成的证明材料。

18.2014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备注中:④A.本项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按以下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即本项目要求的是已完成的项目,有些大型项目从合同签订,项目招标、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直至出具结算审计报告,过程时间较长,如果是创杯创奖项目时间更长,是否可以成果文件出具时间为准?

答:不予修改。

19.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实际招标过程中常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名称。如合同名称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20.招标文件中“商务标评分标准”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中32014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3分:(1EPC 项目造价咨询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服务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2)服务内容包含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请问: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对“EPC项目造价咨询业绩”的要求?

答:符合。

21.招标文件第45页投标人业绩:1.2014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且业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业绩内容须同时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业绩对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须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单个合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少于1亿元的,每个得2分,最多4分;不少于5亿元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6分。疑问:请问由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委托两家造价咨询单位合编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但该业绩的相关要素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2.招标文件第45页投标人业绩:2014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3分:EPC项目造价咨询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服务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2)服务内容包含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疑问:因项目业主单位先招标EPC总承包方,后EPC总承包方委托我公司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请问提供经EPC总承包方盖章的造价咨询合同、成果文件封面是否可以?

答:不予认可。

23.招标文件第49页其他主要人员:安装造价负责人具有安装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安装造价负责人相关证书扫描件。疑问:安徽省人事厅2004年颁发的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不体现专业,是否可以作为安装专业?

答:如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无法显示专业,可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查询截图中“报考专业”体现专业,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71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