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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安智通公司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总院等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140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安智通公司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总院等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服务-2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FBZ01408-2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问:2 标段为王下份及和平路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第47页评分标准项目经理资质、资格
:3.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电工证的,得 1 分。因现在通行的电工证书不仅仅人社部门颁发,也有如由国家电力监管、国家安全生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工证书并一直在使用,建议本条修改为:具有中级及以上电工证的,得1分。 答:详见变更公告。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文件P47页“商务评分标准”的“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评审项中,原为:“3.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电工证的,得1分”。 现变更为:“3.具有中级及以上电工证的,得1分”。 2. 文件P182页“投标函”,原为: “安徽中安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中安智通公司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总院等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服务2标段招标文件,在考察项目现场后,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单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 □愿意以
%的投标费率(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 □愿意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总价(定价), 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项目的服务内容。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 (其他补充说明)。” 现变更为:“安徽中安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中安智通公司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总院等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服务2标段招标文件,在考察项目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项目的服务内容。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