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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展示中心导视系统及仓库厂房标识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117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展示中心导视系统及仓库厂房标识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FBZ01171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投标文件中79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格与18页的附录6的资格审查条件重复,是以投标文件格式为主还是附录6是主要人员表格的补充说明表格,请明确! 答:资格审查项无人员要求;若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人员,可按照招标文件第79页“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81页,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需要付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作为相关证明材料,但是第17页中的附录2上面表示,无需提供,请问此资格审查项是否需要附附录2? 答:资格审查项无业绩要求,无需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7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