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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物联网产业园周边综合环境整治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173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物联网产业园周边综合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FBZ01730 本项目答疑部分: 1.问: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沿街立面整治、道路绿化提升以及园区景观亮化提升等,项目负责人须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是否道路设计、景观设计类高级职称均可? 回答:是。 2.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沿街立面整治、道路绿化提升以及园区景观亮化提升等,业绩要求为市政设计业绩,是否工程内容包含下列之一:(1)道路设计或提升改造;(2)景观设计或提升改造;(3)环境设计或提升改造业绩即可? 回答:是。 3.业绩中要求提供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道路绿化提升以及园区景观亮化提升无此类文件,是否提供合同即可? 回答:如果道路绿化提升业绩以及园区景观亮化提升业绩无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则需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来证明该业绩设计任务已完成。 4.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主证明或图纸是否可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 回答:业主证明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7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