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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丰县双墩镇水岸人家安置小区三期建设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CBZ01674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双墩镇水岸人家安置小区三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CBZ01674 招标文件答疑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因有的业绩竣工时间较早,当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几乎不提供给参建监理单位。可否酌情允许以建设单位盖章认可的“监理业务手册”替代“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答: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监理业务手册(须体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可作为投标人业绩及总监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