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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杭州路小学、庐州大道初中、贵阳路幼儿园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HBZ0112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杭州路小学、庐州大道初中、贵阳路幼儿园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HBZ01128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4页“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须在该业绩中任职总监),且单个合同中公共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第50页“拟任总监业绩:自201511日以来,拟任总监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中公共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4亿元;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且“拟任总监资格审查用业绩不参与评分”。

疑问:因公共建筑受其使用功能、体量等因素影响,工期通常较长,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总监自201511日以来完成三个满足条件的公共建筑条件过高,可否酌情取消总监资格和评审业绩年限要求?

答:取消总监评分业绩的年限要求,详见变更部分。

2.招标文件要求总监具备的三个公共建筑业绩(资格和评审业绩),其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

疑问:因参建四方盖章竣工验收证明(通常为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很少提供给参建监理单位,尤其针对到同一总监承担过的多个业绩,很难完整收集上述资料。可否酌情允许以“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替代“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答: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监理业务手册可作为投标人业绩、总监业绩及总代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第51页“拟任总监业绩”第2条“如上述经评委认可的业绩中,有学校项目工程监理业绩的,另加2分,本项最多2分”。

疑问:本次招标项目为杭州路小学、庐州大道初中、贵阳路幼儿园三个学校,三个学校中建筑面积最大为39862.73平方米。故,我方认为评审条件“不少于5万平方米”不尽合理。可否酌情降低学校业绩条件,如:拟任总监具有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学校工程监理业绩(本人须任职总监)的得2分,本项最多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4.招标文件第51页“拟任总代业绩”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代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公共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6分。”

疑问:其业绩证明资料中可否酌情允许以“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替代“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答: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监理业务手册可作为投标人业绩、总监业绩及总代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5.招标文件第52页“拟任总监荣誉”、第53页“拟任总代荣誉”“备注”中要求:如上述获奖材料中无法体现总监(总代)姓名的,可提供业绩合同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体现总监或总代姓名, 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疑问: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通过监理业务手册体现总监(总代)姓名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

6.招标文件第54页“人员资质、资格、认证”,第1条“1.拟派总监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人防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

疑问:招标文件第20页“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已包括专职安全监理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一级建造师与本项目关联较小。故,我方认为本条设置过高,可否酌情降低条件,如:拟派总监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人防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7.招标文件第54页“人员资质、资格、认证”,第2条“拟任总监具有10 年(含)以上执业年限的得2分,10年(不含)以下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且“时间从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时间开始至投标截止日”。

疑问:因住建部自2007年以来对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已多次更换新证书,所以总监目前所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时间(发证时间)已无法体现其实际的执业年限,可否同时提供总监初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明执业年限?

答:可以提供总监初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时间从证书上发证时间开始至投标截止日。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 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拟任总监业绩

1.201511日以来,拟任总监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中公共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4亿元;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现变更为:“

拟任总监业绩

拟任总监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中公共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3亿元;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

2.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人员资质、资格、 认证

1.拟派总监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人防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的,每个得1分,满分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现变更为“

人员资质、资格、 认证

1.拟派总监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人防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2分,满分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三、招标文件延期内容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8310 :30”,现延期到“202081410 :30”。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0072817:30”,现延期到“20208817:30”。

3.原答疑截止时间为“202072417 :30”,现延期到“20208417 :30”。

4.原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21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5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