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空港国际小镇骨干路网—焦湖路、施水路及云湖路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0BFJBZ0179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空港国际小镇骨干路网—焦湖路、施水路及云湖路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的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JBZ01792
“空港国际小镇骨干路网—焦湖路、施水路及云湖路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2020BFJBZ01792)补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20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以及招标文件第21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注: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和检测员自2019年9月以来 (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请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提供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同意,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78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备注中要求“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由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见证取样检测)只发放正本电子件而无副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发证单位也只发行正本无副本。请问,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正本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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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