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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线土建工程第三方见证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179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线土建工程第三方见证检测-2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FBZ01795-2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见证取样专业或地基基础专业或钢结构专业,任一专业即可)或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道路工程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专业,任一专业即可)

根据行业情况了解,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为交通部门颁发,专业类别包含:道路工程专业、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等。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为建设部门颁发,专业类别包含:见证取样专业、主体结构专业、地基基础专业等。请问是否可以核查情况后予以更正?

答:详见2020730日发布的“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线土建工程第三方见证检测-2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近年均由建设行业协会颁发,包含见证取样专业、地基基础专业、主体结构专业。原由省住建厅颁发的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对专业类别描述与此不一致,包含“普通一类(常规材料试验)、普通二类(超声回弹综合法及减压法)、特种二类(基桩检测)”等,请问这三种专业类型是否可以分别等同于“见证取样专业、主体结构专业、地基基础专业”?

答:普通一类(常规材料试验)可视同为见证取样专业;普通二类(超声回弹综合法及减压法)可视同为主体结构专业,特种二类(基桩检测)可视同为地基基础专业。

3.招标文件第4页“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或桥梁专业或隧道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专业,任一专业即可)或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见证取样专业或地基基础专业或钢结构专业或主体结构专业,任一专业即可)”和招标文件第22页“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现场负责人: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或桥梁专业或隧道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专业,任一专业即可)或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见证取样专业或地基基础专业或钢结构专业或主体结构专业,任一专业即可),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招标文件第47页“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项目负责人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或桥梁专业或隧道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专业)或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见证取样专业或地基基础专业或钢结构专业或主体结构专业)的,每个专业得2分,满分4分”以及招标文件第49页“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现场负责人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或桥梁专业或隧道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专业)或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见证取样专业或地基基础专业或钢结构专业或主体结构专业)的,每个专业得2分,满分4分。”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的专业划分标准,其专业划分为:见证取样专业为普通一类(常规材料试验)、主体结构专业为普通二类、建筑节能专业为特三类(建筑节能检测)、地基基础专业为特种二类(基桩检测),是否予以认可?

答:普通一类(常规材料试验)可视同为见证取样专业,普通二类(超声回弹综合法及减压法)可视同为主体结构专业,特种二类(基桩检测)可视同为地基基础专业。特种三类(建筑节能检测)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第21页“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1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及招标文件第22页“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注: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自20201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现场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请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提供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第95页“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要求在本表后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因主管部门统一换发新版资质证书且仅颁发电子版证书,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目前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仅颁发正本,不提供副本,请问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本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均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7日

附件: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线土建工程第三方见证检测-2标段补遗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