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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新店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A、B、C、D、E、F)地块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

     原项目编号: 2020BFXBZ0225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新店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ABCDEF)地块土地出让和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XBZ02257-1-2-3

 

各投标人:

    一、按招标人要求,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综合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内容修改如下:

1.关于投标人需提供正在建设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将相关证明材料明确如下:投标人提供项目正在建设中的相关证明材料,此证明材料中须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盖章确认。

2.关于质量、荣誉证明需提供的资料。现调整如下:

1)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需提供资料如下:①提供获奖证书;②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③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承建的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需提供资料如下:

①提供获奖证书;②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3. 关于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现调整如下:

承建的施工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无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以下为共性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中打分要求提供住宅类项目业绩及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在投标文件中为word导入,由于业绩过大,可能导致标书无法生成,能否提供勾选端口?

答:请投标人自行压缩,精简页数,与业绩无关的页面可不上传。如单个模块无法完成上传,可在别的模块进行上传,备注清楚即可。

2.招标文件获奖资料提供要求为:(1)提供获奖证书;(2) 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3)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般规划施工许可证在甲方,能否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项目施工许可证?

答:招标文件获奖资料中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需提供:(1)提供获奖证书;(2)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3)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承建的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需提供:(1)提供获奖证书;(2) 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3.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 投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2)电子版设计方案、纸质版设计方案与竞买人报名资料均应当密封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纸质版设计方案与竞买人报名资料密封用纸,外包封封面格式是否有具体要求?是否需加盖印章?是否需要相关人员签字 ?

纸质版设计方案是否可以分册装订?图纸部分是否可以采用A3以上规格打印优化施工图纸?

答:(1)纸质版设计方案与竞买人报名资料密封格式参考如下,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纸质版设计方案与竞买人报名资料封套要求: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设计方案/竞买人报名资料)

 

                 分前不得开启

2)纸质版设计方案可以分册装订,正本副本各一本即可,规格不作限制。

4.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此项是针对设计方案投标格式进行约束和要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图深化优化相冲突,此项格式要求是否要遵循?本次投标文件是否要将原设计方案文本加入其中?

答:(1)第八章设计方案格式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须结合招标文件相关评审项编制设计方案。

2)本次投标文件无需将原设计方案文本加入其中。

5.本次投标文本内会有大量图纸,图纸的图签是用原设计院的还是投标单位的?图纸是否要加盖优化设计院出图章及注册师印章?

答:图纸须体现本次投标单位的盖章。

6.评标办法 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2.在建项目:

1)施工合同;

2)土地出让合同;

3)项目施工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项目正在建设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a.竣工验收报告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总投资金额、总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b.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投资金额、总建筑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请问:1)投标人提供项目正在建设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是否可以?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提供的图纸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是否满足要求?

答:1)关于投标人提供项目正在建设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需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不满足。

7.投标保证金转款备注是否有要求?

答:无具体要求。

8.招标文件 “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项目质量和安全荣誉证明”,如投标单位提供的奖项为承建的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奖,请问奖项证明资料中是否还需要提供获奖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详见第2条答复。

9.招标文件 “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住宅项目业绩”,如投标单位提供的是承建的施工总承包住宅项目业绩,请问业绩证明资料中是否还需要提供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答:需提供。

10.招标文件 “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投标单位提供的是承建的施工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在建项目业绩,请问业绩证明资料中是否还需要提供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

答:开发建设项目需要提供土地出让合同,承建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无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我公司在认真阅读《服务标准招标文件》后存有以下疑问,烦请贵单位给予解答:

1、招标文件,评审指标“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项目质量和荣誉证明”下第5条需提供资料要求如下:(1)提供获奖证书;(2)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截图;(3)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招标文件P93页,评审指标“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住宅类项目业绩”下第三条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施工合同;(2)项目施工许可证;(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招标文件P94页,评审指标“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下第三条要求已完工项目或在建项目业绩须提供的资料中均包含:(1)施工合同;(2)土地出让合同;(3)项目施工许可证。

因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均为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由建设单位留存。这些证明资料主要针对开发建设的建筑工程,作为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考核要求应为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请问,已完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可以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建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可以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答:1、详见第2条答复。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详见第10条答复。

12.房地产开发和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同一法定代表人,且法定代表人个人在两家企业占股分别都大于67%,但是开发公司和施工总承包公司没有相互持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满足。

13.投标人与子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需什么证明材料,请问使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书面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招标文件业绩证明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因部分省份竣工验收报告叫法不一,请问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证、竣工验收记录是否作为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答: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

15.招标文件P65中要求“2.7业绩: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招标文件另行约定的除外)。,请问住宅类项目业绩、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评分项,我司提供的施工合同为我司开发建设的项目,通过当地建委招标平台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我司关联企业,签订的合同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合同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请问投标保证金提交后应该在何处开具收据,能否提供相关联系方式和地址。

答:投标保证金不开具收据。

17.招标文件P94页中需提供2在建项目(4)投标人提供项目正在建设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问项目正在建设中的相关证明材料能否用投标人承诺为在建工程承诺书予以证明.

答:详见第一项招标人澄清修改内容。

18.图纸中的经济技术指标和招标文件中的经济技术指标存在较大差异,请明确。

答:本招标文件中建筑面积和成本数据仅供参考,项目竣工结算时,最终结算价格以在合肥市房产局委托的且具有法定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所出具的《房产面积实测报告书》中单体住宅总计建筑面积为准,单位为平方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19.住宅楼底层架空部分是否计入回购的住宅面积。

答:住宅楼底层架空部分建筑面积计入回购的住宅建筑面积,住宅楼底层的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不计入回购的住宅建筑面积。

20.2020811日全国人大委员会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202191日起实施,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投标人在测算项目成本契税的取值是否是按照当前的契税政策?后期因为政府新的契税政策调整:契税上调带来投标人成本增加,上调部分是否据实调整?契税下调部分是否要在回购价格里扣除?

答:因相关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导致的,契税上调带来投标人成本增加或减少,上调部分予以增加,契税下调部分要在回购价格里扣除。

22.招标文件P15页中15条要求装配率不低于 30%,而p117页第五条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 50%),以哪条为准?

答:中标人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须在地块住宅建筑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

23.各投标文件中的字体及文档是否有统一的格式要求?

答:字体及文档无统一格式要求。

24.设计方案册为明标制作还是暗标制作?可否出现投标公司名称或标识?

答:设计方案须体现本项目投标单位名称。

25.请问以下截图中住宅类项目业绩中项目施工许可证是否可以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

答:可以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

2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设计方案组成”第4-2)条中所提文本主要内容包括的“区位分析图、现状照片分析、全段平面图、标准段平面图、断面图及效果图等”,均为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是所需图纸,此招标项目涉及为优化设计,且与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总体规划及外立面的颜色都不能调整有冲突。现优化设计方案是否仍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答:第八章设计方案格式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须结合招标文件相关评审项编制设计方案。

 

三、个性问题答复:

1.新店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3标段招标文件P79页一、项目概况,E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189913.01平方米,但是将住宅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其余共建建筑面积、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相加总建筑面积为190413.01平方米,超过了规划总建筑面积,请问以哪个面积为准。 

答:E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4167.81平方米(约81.2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9913.01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35040.1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1499.56平方米,其余公建面积约2523.56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50849.73平方米,可安置户数约1401户。

2.新店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3标段招标文件P79页一、项目概况,E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4167.81平方米(约81.25亩)规划容积率≦2.5,根据这个规划条件计算,计容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35419.525平方米,但将属于计容部分的面积相加(住宅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其余公建面积),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39563.28平方米,超过了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请问以哪个面积为准。

答:本招标文件中建筑面积和成本数据仅供参考,项目竣工结算时,最终结算价格以在合肥市房产局委托的且具有法定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所出具的《房产面积实测报告书》中单体住宅总计建筑面积为准,单位为平方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3.招标文件中新店花园二期3标段名称为EF地块,补充图纸中提供的施工图是EH地块施工图,是否H地块施工图即为F地块施工图。

答:是。

4.新店花园二期建筑设计总图缺失,无法核算指标。

答: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及施工图核算指标。

 

四、以上为截止821日前所有投标人的回复(涉及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疑问除外),821日后的投标人疑问计划本周内全部答复完成。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82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4日

附件:2020BFXBZ02257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