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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统计局数据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FZ02449
项目名称:安徽省统计局数据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0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能否修改招标文件评分项中“维保服务总体方案”指标?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维保服务总体方案是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总体方案、运维服务、维保考核、实施能力的体现,由评委会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维保服务总体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3、能否修改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技术服务实力”指标?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为信息化服务项目,涉及到主机、存储、网络、系统、数据库及相关安全保障运维内容,评分项中所设指标,均与项目实际需要相关,体现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的技术服务能力,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4、能否修改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投标人资质”指标?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评分项是考核实施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体现,且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该项指标的投标人至少三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5、能否修改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投标人业绩”指标?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项指标不是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且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并未指定特定区域或行业,不存在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统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168号
联系方式:0551-62287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附件:安徽省统计局数据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