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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新店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A、B、C、D、E、F)地块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
原项目编号: 2020BFXBZ0225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新店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0BFXBZ02257-1、-2、-3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因故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9月14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拍卖厅。
二、按招标人要求,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综合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内容修改如下: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中,针对已完工项目第(5)条内容,现调整如下: (5)若以上四条不能证明装配率达到30%,投标人须提供装配率不低于30%的证明材料(如图纸等),此证明材料须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同时盖章确认。
三、补疑3中对竞买人报名资料略有调整,招标人不再开具土地竞买保证金收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转款凭证(备注地块编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竞买人报名资料中提交。同时,将初审表中第19条内容修改为:土地竞买保证金银行转款凭证。
四、针对补疑2第9条疑问答复,及补疑3中招标人重要提示,作如下说明:对于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要求控股比例达到67%及以上)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要求控股比例达到67%及以上)或投标人同一绝对控股母公司(要求控股比例达到67%及以上)下的平行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要求控股比例达到67%及以上)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要求控股比例达到 67%及以上)或投标人同一绝对控股母公司(要求控股比例达到67%及以上)下的平行公司。 问: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后的企业母子公司控股关系调整与合并是否予以承认? 答:须在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前完成控股关系调整与合并,具备投标和评审要求的,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9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