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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一体化平台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1779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一体化平台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FBZ01779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档案信息化软件系统开发项目业绩。问:单个合同是指合同总金额还是档案管理模块的业绩金额为300万元。

答: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的“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单独的档案信息化软件系统开发项目合同,则须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项目内容中包含档案信息化软件系统开发部分项目合同,则该项目合同中档案信息化软件系统开发部分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2.根据招标文件P2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6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问:我司因为疫情期间政策(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人员社保是到今年一月份。所以是否能提供截止到一月份的近一个月的社保信息及相关政策通知?

答:针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要求“自20206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缴费证明”更改为:“自20201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缴费证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9日

附件:合肥市轨道交通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一体化平台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