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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汇谷产业园项目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0BFGBZ0156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汇谷产业园项目检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GBZ01567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第20页“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以及招标文件第21页“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注: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现场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请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提供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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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