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XZQTD205号地块毓秀雅苑销售代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XBZ0183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XZQTD205号地块毓秀雅苑销售代理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XBZ01838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5 1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或车位销售代理业绩”。房地产销售代理业务以提供案场销售服务团队为主,分销或渠道代理业务不含案场销售服务,请问销售代理业绩是否包含分销或渠道代理销售业绩?

答:分销或渠道代理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附录4中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监20202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总监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关于此次投标活动中我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相关内容特此说明:(1)人事代理用工模式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非常普遍的现象,尤其在今年疫情冲击下,国家为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很多企业采取类似的政策。(2)为了证明投标员工是我司员工,满足招标需求,我司会供完整的证据链:投标员工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与人事代理公司签订的合同,并规定缴纳社保的义务。此证据链可杜绝人力挂靠,非企业员工参与投标等恶性非法情况。(3)我司也多次参与“安徽省公共自交交易中心”举办的投标活动,在之前的投标过程中,关于社保证明也是这样提供。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人事代理公司出具的项目总监社保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项目总监的社保证明由人事代理公司出具,则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该劳动合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证明;(2)投标人为项目总监发放的自20202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工资转账记录和会计凭证。投标人中标后,须将上述材料原件提交招标人核实,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毓秀峰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91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1日

附件:2020BFXBZ01838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