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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蜀山区小庙镇雷麻、大柏、北分路三个社区街道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0BFSBZ0203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蜀山区小庙镇雷麻、大柏、北分路三个社区街道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SBZ02037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针对2020915日发布的“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蜀山区小庙镇雷麻、大柏、北分路三个社区街道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文件补疑1中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21页“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06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分支机构。”。

请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提供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公章的证明;

2)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20206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或医保缴纳证明材料。

经评委会评审后可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1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6日

附件:2020BFSBZ02037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