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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2、3、4号线延长线及6号线一期造价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182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2、3、4号线延长线及6号线一期造价咨询服务-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FBZ01827-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28页1.4.2中第(4)条,“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1)请问此项是否表示必须由牵头人办理CA锁报名并上传投标文件?(2)我公司为省内企业(非牵头人),已经报名缴费获取了招标文件,牵头人为省外企业。为保障工作的便捷,保证投标时间的充足,能否将此项改为“由联合体任一方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均可”?谢谢,望采纳! 答:(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 (2)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请问联合体双方都报名缴费了,最后是以联合体牵头人汇总上传投标文件的。因为非牵头人也报名缴费了,这样对投标可有影响? 答:无论联合体非牵头人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均无影响,仅须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即可。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我公司参与过此次招标项目中一标段的2号线延长线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是否只是不能参加此项目一标段投标,其他三个标段的参与不受其影响?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合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BZ01014)入库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但已参与各标段对应线路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且非合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BZ01014)入库单位的可以参与该对应线路以外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第18页“业绩要求”及评标办法中所提到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是否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业绩、结算审核业绩、跟踪审计业绩、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中任意一种类型的业绩都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所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或投资监理)”主要服务内容应至少包括施工图的工程量价核算、验工计价(或计量支付)、工程变更(洽商)审核、材料调差及竣工结算审核。 5.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供三个荣誉,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打分,但是安徽造价类的省级荣誉只有每年省造价协会的百强企业,这条招标文件上没明确认可;另外国家级荣誉有中价协的3A荣誉证书,是否认可国家级荣誉? 答:经省造价协会认定为百强企业的,视作具有省级荣誉,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认定为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级企业的,视作国家级荣誉,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6.请问:关于本项目需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城际轨道交通业绩或客运专线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 7.招标文件商务评审标准中投标人类似业绩项:2.联合体投标的:2.1 投标人每具有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下列业绩之一:(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设备采购的造价咨询服务(或投资监理)业绩;(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投资监理)业绩,根据下列条件进行评审:①该业绩中投标人服务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规模满足正线长度不少于8公里(或概算工程费用不少于30亿)且专业涵盖以下范围之一:……。 请问:(1)上述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和机电设备采购或机电设备安装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是否包括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业绩? (2)上述业绩要求轨道交通工程规模满足正线长度不少于8公里(或概算工程费用不少于30亿),如果投标单位承揽的是某条线路的几个标段,按标段计算不符合此要求,但是整个线路的长度、工程费用是满足或超过该要求的,此业绩能否得分? 答::(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主要服务内容应至少包括施工图的工程量价核算、验工计价(或计量支付)、工程变更(洽商)审核、材料调差及竣工结算审核。 (2)由投标单位承揽的同一线路的多个标段累加规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8.招标文件商务评审标准投标人类似业绩:2.联合体投标的:包括2.1投标人每具有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下列业绩之一:(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和机电设备采购的造价咨询服务(或投资监理);(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和机电设备安装的造价咨询服务(或投资监理);2.2 . 2015年1月1日(以结算定案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结算审核业绩进行评审。最多仅计取4个业绩,总分最多20分。 请问:计取的4个业绩是否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上述2.1轨道造价咨询业绩和2.2已完成的机电设备采购或安装结算审核业绩?如果只提供2.1的第一类造价咨询业绩4个或者只提供2.2的第二类结算审核业绩4个能否得分? 答: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评审业绩,满足各评审点要求的业绩得相应的分值,每个评审点无得分上限,但最多仅计取4个业绩且总分不得超过该评审项总分。 9.投标人资格要求:3.8 其他要求:(1)为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提供招标代理、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或单位(包括合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定点单位库入库单位)及合肥市审计局2号线东延线跟踪审计协审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问题:我单位是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招标建立目前正在签订合同的合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清单控制价编制)定点单位库中标单位,请问我单位可否参与本次投标?烦请招标人予以明确以便我单位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投标以便标前工作的准备为感。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不接受合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BZ01014)入库单位投标。 10.我公司为合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定点单位入库单位,但并未参与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延长线的任意造价咨询服务,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参与本标段项目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不接受合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BZ01014)入库单位投标。 11.招标文件P18页第10.8.4业绩要求第二条规定,本项目所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或投资监理)”主要服务内容应至少包括施工图的工程量价核算、验工计价(或计量支付)、工程变更(洽商)审核、材料调差、竣工结算审核。我公司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本要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请问提供业主证明是否可以? 答:可以,证明文件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 12.我公司“某轨道停车场地块上盖板地基开发预留项目”投资监理业绩,总投资约40亿元,是否符合招标文件P51页联合体投标2.1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设备采购的造价咨询服务(或投资监理)”要求。 答:不符合。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2.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合理性 3分 1.计算平均价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5家(含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其余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平均价Pa;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时,则直接计算全部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平均价Pa。 2.评标基准价P0 P0=Pa×(1-d)。其中:P0为评标基准价; Pa为经过上述步骤得到的平均价格; d为由监督员在1%、2%、3%、4%、5%中随机抽取一个。 3.报价合理性得分计算 如某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Pn,则Pn每高出基准价(P0)1个百分点扣0.5分,Pn每低于基准价(P0)1个百分点扣0.3分,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得分(H)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出: Pn= P0时,H=3分; Pn>P0时,H=3-(Pn-P0)/P0×k1×100%; Pn<P0时,H=3-(P0-Pn)/P0×k2×100%。 其中:H为报价部分阶段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分,H最高值为3,H最低值为0;,Pn为报价部分阶段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k1=0.5;k2=0.3。 ”,现更正为:“ 2.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合理性 3分 1.计算平均价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5家(含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其余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平均价Pa;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时,则直接计算全部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平均价Pa。 2.评标基准价P0 P0=Pa×(1-d)。其中:P0为评标基准价; Pa为经过上述步骤得到的平均价格; d为由监督员在1%、2%、3%、4%、5%中随机抽取一个。 3.报价合理性得分计算 如某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Pn,则Pn每高出基准价(P0)1个百分点扣0.5分,Pn每低于基准价(P0)1个百分点扣0.3分,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得分(H)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出: Pn= P0时,H=3分; Pn>P0时,H=3-(Pn-P0)/P0×k1×100; Pn<P0时,H=3-(P0-Pn)/P0×k2×100。 其中:H为报价部分阶段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分,H最高值为3,H最低值为0;,Pn为报价部分阶段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k1=0.5;k2=0.3。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