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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荃湖北路(天光路-护城路)等20条路交通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XBZ0162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荃湖北路(天光路-护城路)等20条路交通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XBZ0162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城市道路交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城市道路交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

招标人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里“投标人须具备城市道路交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中具有重复性,建议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

答:详见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城市道路交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城市道路交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

现变更为:“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类似项目业绩

_12_

201511日以来 (以竣工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城市道路交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为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每个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2)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5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每个得 3 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

6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城市道路交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得6分。

现变更为:“

类似项目业绩

_12_

201511日以来 (以竣工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为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每个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2)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5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每个得 3 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

6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得6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1日

附件:2020BFXBZ01627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