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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东部新中心等区域新增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YFZ02499
    项目名称:合肥市瑶海区东部新中心等区域新增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评分标准“项目组成员”项中“(3)颁发单位为县(区)级人民政府(或工会)的,每个荣誉得0.5分,最多得1分”,现更正为:3)颁发单位为县(区)级人民政府(或工会)的,每个荣誉得0.5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评分标准“项目荣誉”项中“县(区)级荣誉的,每个荣誉得0.5分,最多得1分”,现更正为:县(区)级荣誉的,每个荣誉得0.5分。

    
3.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010151100分;

    
4.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2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评分标准“项目组成员”项“二、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中第2项“获得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荣誉”:
    (1)我单位人员获得工会颁发的“五一巾帼标兵”荣誉是否给予认可?
    (2)能否修改本项要求。
    答:(1)“五一巾帼标兵”荣誉不认可;
    (2)本项更正内容详见本更正公告“二、更正信息”;
    (3)本项荣誉未限定获得荣誉的时间,未限定每个级别的最高限得分,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能够体现所配人员工作实力,故本项要求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经采购人核实获得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的人员所在单位不少于3家。
    2.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项中“获得质监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评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AA级及以上的,得3分”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本项要求能够体现供应商标准化工作以及标准体系运行的效果,能够体现供应商整体管理的规范性,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招标文件上述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
    3. 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评分标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劳动保障类荣誉的,得3分”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要求配备的人员较多,本项要求能够体现供应商对员工劳动保障的情况,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招标文件上述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
    4.建议修改招标文件中关于“洗扫车”和“普通洒水车”的“总质量”要求。
    答:招标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清扫范围广,清扫难度高,采购需求已经明确了“洗扫车”和“普通洒水车”的车辆总质量要求,故上述要求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
    5、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评分标准“项目荣誉”项的要求。
    答:(1)本项更正内容详见本更正公告“二、更正信息”;
    (2)上述项要求能够体现供应商所服务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的服务质量,且荣誉的每个级别未设定最高限得分,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招标文件上述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
    6、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评分标准“业绩要求及履约评价”项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面积共计1325975平方米,本项评分设定单个合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的区间与本项目服务面积相适应,且并未设定每个区间的最高限得分,评分标准“业绩要求及履约评价”项能够体现供应商承担项目情况,故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招标文件上述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
    7、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须包含管理人员、路段班长、道路清扫保洁人员、数字化案件处置人员等”,请问路段班长和数字化案件处置人员是否属于管理人员?
    答:路段班长和数字化案件处置人员属于管理人员(10人)中。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551-6442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蓉
    电话:0551-66223873、66223922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