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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地铁保护安全评估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YBZ0161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地铁保护安全评估定点单位补疑

项目编号: 2020BFYBZ01615-2

各投标人:

瑶海区地铁保护安全评估定点单位(项目编号:2020BFYBZ01615)补疑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和3.2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现修改为: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体(或工点)设计业绩或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外部建设项目安全评估项目业绩。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2)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中“组织机构”中人员是否都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需提供,证明材料是否为职称证书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

答:该评分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机构进行综合打分,投标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审查资料”中表(三)、表(四)是否适用于本项目?

答:不适用。

4.投标时是否需要携带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答:不需要。

5.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到“202010917:30”,现延期到“2020101117:30”;

6.原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截止到“202010417:30”,现延期到“202010617:30”;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10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5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093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30日

附件:瑶海区地铁保护安全评估定点单位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