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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公交集团第三批公交充电站项目充电运营管理平台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235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第三批公交充电站项目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FBZ02355 本项目答疑部分 1.问:关于招标文件P44,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且达到成熟度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2分,没有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据我司了解目前市场上充电运营类企业均没有类似业绩,该条款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 答: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软件开发及软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本项无倾向性。 2.问:招标文件P44,评审标准中“投标人提供车辆公里清算或重点区域车载监控或行车监控与智能调度系统三类软件著作权证书(证书按类划分)。每提供一类得2分,满分6分。”该三项著作权证书均为车辆运营体系需求,非充电运营体系需求,本招标项目为充电运营管理系统,市场上的充电运营厂家均没有此类证书,该条款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数据集成与互联要求”已作明确要求,与智能调度系统、ERP系统对接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本项无倾向性。 3.问:招标文件P69、 P70,车辆充电检测、供配电检测,要求“对车辆的位置数据实时监控,地图上清晰的展示车辆的坐标、所属线路、运营状态”、“电能负荷数据实时采集、计算”等内容。该项要求与此次招标的充电运营内容偏差较大,该条款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系统功能要求”已作明确阐述,投标人须响应建设需求,本项无倾向性。 4.问:招标文件第46页的“2.2.3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的“与现有架构融合”提出:(1)结合合肥公交现有的网络结构,提供本项目通讯网络结构分析、网络融合及组网架构设计方案。(2)提供本项目建设的服务器、存储无缝融入合肥公交现有通用硬件平台建设设计方案。因此,合肥公交现有的网络结构、现有通用硬件平台是什么?请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答: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