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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梧桐苑一期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JBZ02369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梧桐苑一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JBZ02369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 P48、P50,(一)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2、自 2015 年 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内容须包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2)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每个得 3 分,最多6 分。注:1.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可。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二)总监类似项目业绩:2. 拟任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在 5万平方米(含)-8万平方米(不含),得 1 分; (2)单个合同中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不少于 8 万(含)平方米的,得 2分。不累计得分。注:业绩时间不限; 拟任总监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1. 总监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可。针对以上打分点,我公司存在疑问如下:装配式建筑规划自2015年以来开始密集出台,2015年末国家发布《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2016年全国开始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作为一个新型产业,在全国多数地区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已建成交付的装配式建筑较少,拥有上述规模并已竣工的装配式建筑业绩的监理单位更是少之又少,对属地监理企业产生较大排斥,不利于公平竞争;易造成本项目流标。针对上述情况,我公司建议:(一)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修改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2)工程内容须含装配式建筑; (3)正在履约或已竣工的均可,正在履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二、取消招标文件第48页“类似项目业绩”中“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第 51页“总监业绩”中“总监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的限制条件”。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招标文件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09 日,开标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15 日,中间有8天的法定国庆假期,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过短;致使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业绩必须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的办理时间明显来不及;上述报名截止及开标时间设置明显不合理,可否考虑法定假期导致的各单位有效时间不足,将报名及开标时间顺延? 答:详见延期部分。 3. 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 2. 自2015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内容须包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2)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每个得 3 分,最多6 分。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可;2、...;3、 正在履约业绩要求为主体结构已完工,须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并加盖业主或
合同甲方公章。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总监理工程业绩打分项下同)。 因装配式结构是近几年国家大力推广试点的,较大部分该类结构体系项目均处于未完工状态或主体结构尚未完工,处于正在履约阶段。因此建议主体结构装配式结构正在施工的业绩也予以认可(不需要主体完工)。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 拟任总监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须在对应项目中任职总监)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省级及以上(如鲁班奖、黄山杯)的,每个得 2 分;地市级的(琥珀杯或同等级),每个得1 分。此条评分条件要求较高,请招标人考虑酌情降低打分标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 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得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因该项目规模较大,涉及到有机电安装类工程,该条评分标准能否调整为: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机电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得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 招标文件P50:3.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请问,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是否符合得分条件? 答:符合。 7. 招标文件P52:拟任总监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须在对应项目中任职总监)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省级及以上(如鲁班奖、黄山杯)的,每个得 2 分;地市级的(琥珀杯或同等级),每个得1 分。满分 4 分。注:(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表彰计。本项仅计取两个奖项得分。 因省内获得黄山杯、鲁班奖的监理企业家数有限,而同一位总监获得二个省级及以上工程优质奖更是少之甚少,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具有一定实力的监理企业参与该项目投标,建议调整:拟任总监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须在对应项目中任职总监)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省级及以上(如鲁班奖、黄山杯)的,得 4 分;地市级的(琥珀杯或同等级),得2分。满分 4 分。注:(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表彰计。本项仅计取两个奖项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0:30”,现延期到“2020年10月26日10: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4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经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李国山 联系方式:0551-63879095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0年10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