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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2020年度市政项目第三方检测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XBZ0265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2020年度市政项目第三方检测单位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XBZ0265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一、招标文件P20页
对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要求为“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的,可以视为属于“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试验检测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但需证明其单位确有直接隶属关系。” 请问我单位为高等院校全资的国有检测企业,公司领导管理层为学校教职工,由学校任命委派,社保(医保)也由学校统一购买,对此类人员,如我单位提供人事关系证明及学校缴纳的医保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第4页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招标文件第8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这两处要求明显冲突,请问以哪个要求为准? 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第19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的,可以视为属于“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试验检测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但需证明其单位确有直接隶属关系。”请问可以视为属于“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试验检测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中“拟委任的试验检测员”是否指的是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括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的,可以视为属于“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试验检测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但需证明其单位确有直接隶属关系。 四、招标文件第44页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资格、认证:(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资质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经过对检测市场的了解,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和该条加分项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建议将此条加分项更改为“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附表中含有工程测量参数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招标文件第46页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质量检测企业”的,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因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建设行业协会的颁奖文件文字表述有所不同,且“工程质量检测先进单位”与“优质质量检测企业”获奖意义相同,请问提供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先进单位”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投标人资格、认证 5分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检测资质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资质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3)投标人具有井盖、水篦检测参数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 现变更为: “ 投标人资格、认证 5分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检测资质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资质,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CMA附表具有井盖、水篦检测参数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CMA附表扫描件。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999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64283128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62、66223831 2020年10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