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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第三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0BFSBZ0216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第三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2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SBZ02166-2 本项目答疑部分 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为“蜀山区第三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3次)”,项目编号为“2020BFSBZ02166”,而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为“蜀山区第三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2标段”,项目编号为2020BFSBZ02166-2”,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文件中出现“”项目名称:蜀山区第三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3次),项目编号:2020BFSBZ02166”,或“项目名称:蜀山区第三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2标段,项目编号:2020BFSBZ02166-2”, 均予以认可,后期以“蜀山区第三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和项目编号
“2020BFSBZ02166”来签订合同。 本项目更正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 1.本项目中标价不再根据项目及工程量的增减或取消,工期的调整而变动,中标人最终依据费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因项目及工程量的增减或取消造成概算总额降低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人任何费用或支付中标人任何补偿。 2.对于中标人资质从业范围内无法满足该项目的检测项目,经招标人同意,可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且中标人必须对所有检测结果负总责。 3.中标人在进场前,编制详细的检测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招标人按照批准后的检测方案和项目概算暂定为合同价,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检测量结算费用” 现更正为“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费率为50%。 1.本项目固定费率不再根据项目及工程量的增减或取消,工期的调整而变动,中标人最终依据费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因项目及工程量的增减或取消造成概算总额降低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人任何费用或支付中标人任何补偿。 本项目第三方检测费结算按照∑检测项目*检测单价×中标费率结算,中标费率一次性包死,不因具体项目增减而调整。结算的工作量以实际发生检测数量为准。收费标准的选用顺序为: (1)《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3】29号); (2)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37号)中所列基准价; (3)以上收费标准中均未涉及到的,参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标准按照中标费率同比例折扣。以上均未提及的检测项目,通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中标检测单位四方询价确定检测单价。 2.对于中标人资质从业范围内无法满足该项目的检测项目,经招标人同意,可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且中标人必须对所有检测结果负总责。 3.中标人在进场前,编制详细的检测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招标人按照批准后的检测方案和项目概算暂定为合同价,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检测量结算费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四楼 联系人:齐工 联系方式:0551-6215680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35、66223831 2020年10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