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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海顿学校重建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0BFBBZ02349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海顿学校重建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BBZ02349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项目负责人业绩

4

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学(或小学)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个业绩得2分:
1)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2)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注:本项满分4分。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满足):

①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②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获奖

3

20151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担任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

注:本项满分3分。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仅计分一次;(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须另附业绩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6)本招标文件所述公共建筑工程是指办公、商业、旅游、科教文卫、通信、交通运输类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和仓储。

”,现变更为:“

项目负责人业绩

4

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学(或小学)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个业绩得2分:
1)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2)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注:本项满分4分。
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满足):

①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②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获奖

3

20151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担任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

注:本项满分3分。

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仅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须另附业绩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6)本招标文件所述公共建筑工程是指办公、商业、旅游、科教文卫、通信、交通运输类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和仓储。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本项目的图纸已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11310:30”,现延期到“2020112710: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8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966223831

 

2020111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2日

附件:2020BFBBZ02349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