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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
原项目编号: 2020BFDBZ0258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0BFDBZ02587 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 “四、报价要求及支付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不得超过80%。费用包含与本项目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有关的各项服务及服务中涉及到的材料消耗、车辆、人员、维保、验收、培训、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费用。 (2)最终结算价为本项目工程结算审定价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算得出的基准价乘以中标费率。 (3)支付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合同由联合体双方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及第三方复核费用由招标人统一支付给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非牵头方根据合同规定的项目进度及付款比例与牵头单位自行结算。 ”, 现变更为 “四、报价要求及支付说明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且不得超692万元。费用包含与本项目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有关的各项服务及服务中涉及到的材料消耗、车辆、人员、维保、验收、培训、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费用。 (2)支付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合同由联合体双方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及第三方复核费用由招标人统一支付给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非牵头方根据合同规定的项目进度及付款比例与牵头单位自行结算”。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2.3 报价方式 □总价:___ □单价:___ þ费率: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定价:___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þ有,最高投标限价为80% □有,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7.7.1 履约保证金 (1)形式:þ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þ银行保函
þ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2)金额: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叁拾万元; (3)退还: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无息退还。 (4)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5)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10.4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本项目收取定额招标代理服务费:肆万玖仟元。 ”, 现变更为“ 3.2.3 报价方式 þ总价: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单价:___
□费率:___
□定价:___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þ有,最高投标限价为692万元。 □有,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7.7.1 履约保证金 (1)形式:þ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þ银行保函
þ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2)金额:中标价的10%; (3)退还: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无息退还。 (4)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5)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10.4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费[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 一、投标函 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我方已仔细研究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招标文件,在考察工程现场后, 愿意以
%的投标费率(含税), 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监理。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双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 现变更为“ 一、投标函 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我方已仔细研究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招标文件,在考察工程现场后,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含税), 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监理。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双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 二、招标文件延期内容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0 :30”,现延期到“2020年11月27日10 :30 ”。 2.原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7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肥东县县政府7号楼 联系人:梁方周 联系方式:0551-6789692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83、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