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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燃气集团(含庐江、寿县子公司)2021-2023年度城镇燃气工程无损检测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317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燃气集团(含庐江、寿县子公司)2021-2023年度城镇燃气工程无损检测定点单位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FBZ03172 本项目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及以上),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工作;(2)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中必须同时包含有Ⅱ类放射源及Ⅱ类射线装置” 现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且核准证中必须获准从事常规检测(CG);(2)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中必须同时包含有Ⅱ类放射源及Ⅱ类射线装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胡启竞 电 话:0551-65191932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0年11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7日
附件:合肥燃气集团(含庐江、寿县子公司)2021-2023年度城镇燃气工程无损检测定点单位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