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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引江济淮繁华大道桥工程质量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0BFABZ0313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引江济淮繁华大道桥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0BFABZ03133

本项目答疑部分

1.问:招标文件第4页“2.10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交通标志标线标牌护栏、照明、电力排管等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工程质量检测,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第8页“1.3.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桥梁、道路、排水、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照明、电力排管(土建)、灯杆灯具等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工程质量检测、以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的检测等。检测工作涵盖施工图纸相对应的整个工程全部内容。”这两处招标范围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主?

    答:前者标注为“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第81.3.1招标范围为准。

2.问:招标文件第67-67页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1.检测费用:根据设计图纸、招标清单(所提供的图纸仅作为参考,不作为依据,投标人须根据相关图纸自行测算)、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按照100%检测频率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检测清单,该清单是检测大纲主要组成部分,由评标委员会重点评审,清单应包含完成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所包括的检测的全部内容,报价按附表格式。”其中附表标题为“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繁华大道桥工程质量检测费用表”和招标文件第90页“二、分项报价表(报价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的标题为“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繁华大道桥工程质量检测费用表”,这两处涉及的项目名称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名称“引江济淮繁华大道桥工程质量检测”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主?

答:引江济淮繁华大道桥为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组成部分,本项目名称依然以“引江济淮繁华大道桥工程质量检测”为准,分项报价表中标题名称可不予修改,均视为针对本项目的分项报价。

3.建议本项目投标人资格予以认可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答:不予认可。

4.建议本项目予以认可公路工程检测业绩。

答:不予认可。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

联 系 人:张明

    话:0551-62622120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1月30日

附件:引江济淮繁华大道桥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