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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2020-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涉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安全评估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BBZ0279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2020-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涉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安全评估定点单位(2次)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BBZ0279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一、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要求:技术负责人资格无要求,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录5是否不适用本项目,同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节资格审查资料中表(四)是否只要填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答: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详细评审标准-商务评分标准 2.2.3(1)-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业绩、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上述四处业绩均要求为已完成业绩。 对于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 (1)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勘察设计总承包业绩; (2)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总体总包设计业绩。 因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周期长,从设计中标到运营开通一般需要 5 至 6年时间,满足此项业绩要求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总体总包设计业绩对设计业绩中标时间要求较为苛刻。为避免将大部分具备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总承包/总体总包设计实力及业绩的企业排除在本次招标之外,可否参考近期招标完成的《合肥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外部建设项目安全评估单位定点(2020‐2023 年度)》(2020BFFBZ02297)及《瑶海区地铁保护安全评估定点单位招标》(2020BFYBZ01615)招标文件,将业绩要求改为: 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主单位主管部门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主单位主管部门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项目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2.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主单位主管部门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P18、P20、P45、P47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证明材料或项目业主证明或合同甲方证明)。 注:(1)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其中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证明材料有主管部门的公章即可 ),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服务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服务内容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证明材料或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主管部门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主管部门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项目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主管部门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551-6335728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0、66223831
2020年12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