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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花冲家园拆迁安置二期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YBZ0325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花冲家园拆迁安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YBZ03252

 

本项目答疑部分

问:招标文件第43页 评标办法 投标人业绩中要求“自 2015 1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 亿元的,每个得 3 分,满分 12分。”②招标文件第44页 评标办法 总监业绩中要求“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 亿元的(须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总监),每个得3 分,满分 12 分。”

我公司相关人员在查阅了贵局招标的“瑶海区花冲家园拆迁安置工程一期室外及二期部分地库监理(2017BFCZ1438)”及大量合肥市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发现招标文件业绩这块要求基本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和投资额二选一;且总监业绩要求数量极少设置四个才能加满分的,会排除绝大部分潜在投标人,明显有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制嫌疑,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故建议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上述①、②两部分分别修改为“自 2015 1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 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 3 分,满分 12分。”、“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 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须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总监),每个得3 分,满分 3 分。”

     答:1.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42593.83 万元,设置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的业绩不符合“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况,故不予修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 业绩设置数量及分值符合《合肥市房建市政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试行)》要求,且总监业绩并无时间要求,故不予修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合肥市瑶海区瑶海建设大厦

    编:230000

联 系 人:高工  

    话:0551-64313646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8日

附件:瑶海区花冲家园拆迁安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