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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幸福庄园北城健康养生园施工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187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幸福庄园北城健康养生园施工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FBZ01872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44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 和第46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条款中均是要求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请问是否各自提供一个满足前附表要求的业绩也即可得满分? 答: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同一项目同时满足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项要求,可按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分别计分。 2.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和 其他资料(一)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重复了,需要重复填写提交吗? 答:资格审查资料(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可放置资格审查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资料(一)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中可放置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组成:其他资料(二)项目负责人近年类似业绩和资格审查资料(三)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重复,请问需要重复填写提交在投标文件中吗? 答:资格审查资料(三)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可放置资格审查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资料(二)项目负责人近年类似业绩中可放置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本招标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资格审查资料(三)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可不予填写。 4.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投标人获奖”、“考核优秀”、“项目负责人获奖”、“其他人员获奖”,奖项过多,分值过大,是否合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的规定(详见http://dohurd.ah.gov.cn/wjgk/tfwj/54191921.html),“对除特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中,不得以企业业绩和奖项作为资格、加分或中标条件”,因此是否参考此文件的要求,取消招标文件中:
“考核优秀或通报表彰” “拟任项目负责人获奖”等要求,减少业绩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我公司已按安徽省造价管理规定,在安徽省办理了分支机构备案并缴纳了社保,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并且为了更好地服务委托单位,在安徽地区成立了分支机构并且将人员注册在安徽分支机构,请问注册在安徽分公司的地址予以认可吗? 答: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如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创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1号 合钢公司办公大楼 联系人:杜磊 联系方式:0551-64401204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7、66223831 2020年12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