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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整体上云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FZ03465
    项目名称:全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整体上云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类别的疑问。
    答: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全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属于政府采购服务范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关于投标人须知中37.5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3.关于本项目评标办法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评标办法”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项目实施方案、云服务商运维能力、本地化服务、人员配备、投标人实力、投标人业绩、管理体系认证,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 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 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5.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的疑问。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及要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 关于评分方法和标准中租赁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 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非“★”条款是在产品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难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条款和非“★”条款的投标人至少3家。该评分项工33分,由评委会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 关于评分方法和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8.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人员配备第1项中“投标人同时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系统分析师证书”的疑问。
    答: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系统分析师证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人员配备第2项中“信息安全保障人员专业级工程师认证证书”的疑问。
    答: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是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为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安全集成方向的人员认证证书,该颁证单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正司局级事业单位。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 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人员配备第3项中“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疑问。
    答: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1. 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人员配备第4项中“路由交换专家级工程师(华为或华三认证)”的疑问。
    答:此项目为公有云维护,内容涉及到网络专线、公有云,需要投标人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来解决突发情况。该证书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关,且经采购人核实,拥有此证书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2. 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人员配备第5项中“云计算专家级工程师(华为或华三认证)”的疑问。
    答:此项目为公有云维护,内容涉及到网络专线、公有云,需要投标人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来解决突发情况。该证书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关,且经采购人核实,拥有此证书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3.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投标人实力第1项中“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疑问。
    答:此证书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简称ITSS分会)颁发。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4. 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投标人实力第2项中“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的疑问。
    答: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从事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并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照认证基本规范及认证规则,对提供信息安全服务机构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进行评价。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5.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投标人实力第3项中“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疑问。
    答:鉴于本次项目时间紧、高要求,更需要各方面专业性强的投标人提供专业服务,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具备综合实力的企业都可以自由申报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且该认定是由经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等部门综合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考核评定,是企业实力权威认证的途径之一。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6.关于本项目投标人业绩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认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7.关于本项目管理体系认证的疑问。
    答:以上认证是对投标人的要求,非对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要求。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82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质疑回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