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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巢湖学院校园扩建项目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ABZ0332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学院校园扩建项目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补疑 项目编号: 2020BFABZ03327-补1 各投标人: 巢湖学院校园扩建项目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编号:2020BFABZ03327)补疑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19页《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21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第22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注中均要求提供“业绩项目中标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且在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拟任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符合上述附录要求。请问:“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是否指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相关网站上项目建设信息查询截图? 答:是。 2、招标文件第51页“专业配套评审”第4条,关于项目团队人员中的公共建筑业绩,《监理业务手册》是否能认同为“加盖业绩项目的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业绩项目的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能体现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均可。 3、招标文件第52页“拟任项目总监奖项及荣誉”第1条,若同一监理合同中不同的单位工程分别荣获奖项(如:不同的两个单位工程分别获“黄山杯”),是否能累计计分?(每个获奖的单位工程均独立申报获奖申报资料,且单独颁发获奖证书,故我方认为可以分别计分) 答:竣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单项工程获得奖项的(如“黄山杯”)可累计计分;不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单位工程获得奖项的(如“黄山杯”)不可累计计分。 4、招标文件第52页“拟任项目总监奖项及荣誉”第2条,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满足评审要求中的“省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因我单位为校属企业,本项目拟派部分人员为高校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统一缴纳医保,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校证明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人员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医保缴纳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可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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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