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肥西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0BFEBZ0291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补疑6 2020BFEBZ02912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P4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和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现变更为:“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和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原招标文件P5“(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第3.1第(3)(4)项,3.3第(2),3.4,3.5,3.6,3.8,3.9项要求。”; 现变更为:“(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第3.1第(3)项,3.3第(2),3.4,3.5,3.6,3.8,3.9项要求。”。 3.原招标文件P49“ 投标人业绩 8分 业绩1.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物流园(或工业厂房或仓储中心)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 2分; 业绩2.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2分; 业绩3.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风景园林(或景观)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2分; 业绩4.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高标准农田设计业绩,单个合同工程规模不少于5000万亩,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2分。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4.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1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2须为联合体非牵头人提供,业绩3须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或联合体多方共同提供均予以认可,业绩4须为联合体非牵头人提供。 ”;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业绩1.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物流园(或工业厂房或仓储中心)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万元,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 3分; 业绩2.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万元,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业绩3.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风景园林(或景观)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4.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1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2须为联合体非牵头人提供,业绩3须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或联合体多方共同提供均予以认可。 ”。 4.原招标文件P49“ 投资估算 6分 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充分,结合了场地建设条件, 并综合考虑了地方财务和可承受限度,投资估算内容规范、全面,无遗漏,各项指标取值合理。 优秀的得4<F≤6;良好的得3<F≤4;一般的得1<F≤3。未提供的不得分。 ”; 现变更为:“ 投资估算 5分 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充分,结合了场地建设条件, 并综合考虑了地方财务和可承受限度,投资估算内容规范、全面,无遗漏,各项指标取值合理。 优秀的得3<F≤5;良好的得2<F≤3;一般的得1<F≤2。未提供的不得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花岗镇 联系人:王平 联系方式:0551-68401032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0、66223831 2020年12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