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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三期项目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GBZ0334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三期项目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GBZ03340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45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信誉:1.企业综合实力:2015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荣誉,排名前10名的,得2分;排名11-30名的,得1分;排名31-100名的,得0.5分;其余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

请问:物业公司百强排行榜的排名指的是一家物业公司的整体实力,通常授予物业公司总公司。我司为更好地调动属地各方面资源,向属地企业及政府等项目提供更优质、及时、全面的物业服务,特成立子公司。其运营管理模式和体系流程以及服务管理规范完全由母公司统一制定并监督执行,为客户提供统一高标准的物业服务。

综上,请贵司考虑予以确认,投标主体母公司获得的物业百强排名,其全资子公司享有同等荣誉。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内容。

2.招标文件第45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信誉:1.企业综合实力:2015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荣誉,排名前10名的,得2分;排名11-30名的,得1分;排名31-100名的,得0.5 分;其余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

请问:物业公司百强排行榜的排名指的是一家物业公司的整体实力,通常授予物业公司总公司。我司为更好地调动属地各方面资源,向属地企业及政府等项目提供更优质、及时、全面的物业服务,特成立子公司。其运营管理模式和体系流程以及服务管理规范完全由母公司统一制定并监督执行,为客户提供统一高标准的物业服务。

综上,请贵司考虑予以确认,投标主体母公司获得的物业百强排名,其全资子公司享有同等荣誉。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内容。

3.招标文件P45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信誉”要求:‘2015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排名前10名的,得2分;排名11-30名的,得1分;排名31-100名的,得0.5分;其余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

疑问: 2015年以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年排名在前10名的企业多为固定的几家企业,且很多物业服务百强是直接授予给母公司或者集团公司,但实际投标的主体为母公司集团旗下子公司,因此,本条评分项设置有较高的倾向性。

建议:修改为:‘2015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集团公司(或母公司))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排名前10名的,得2分;排名11-30名的,得1分;排名31-100名的,得0.5分;其余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1)多次获奖,仅计取一次,以最高名次计取。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出版的《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中有关企业排名页的扫描件。文件或截图中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文件不包括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及奖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集团公司(或母公司)与实际投标主体公司(或子公司)的关系证明材料。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信誉”的评审标准(P45-46),原为:“

投标人信誉

4

1.企业综合实力:201511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排名前10名的,得2分;排名11名-30名的,得1分;排名31名-100名的,得0.5分;其余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

注:(1)多次获奖,仅计取一次,以最高名次计取。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出版的《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中有关企业排名页的扫描件。文件或截图中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文件不包括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及奖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现变更为:“

投标人信誉

4

1.企业综合实力:201511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排名前10名的,得2分;排名11名-30名的,得1分;排名31名-100名的,得0.5分;其余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

注:(1)多次获奖,仅计取一次,以最高名次计取。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出版的《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中有关企业排名页的扫描件。文件或截图中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文件不包括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及奖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如上述荣誉为投标人母公司获奖的,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上述(2)项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母公司与投标人的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扫描件。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刘晓林
电 话:0551-65326578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95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3日

附件:合肥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三期项目物业服务项目补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