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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产业园四期(悠然居)公租房商业用房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337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产业园四期(悠然居)公租房商业用房运营管理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 2020BFFBZ03378-补1 各投标人: 蜀山产业园四期(悠然居)公租房商业用房运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BZ03378)补疑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品牌合作”中要求:1、投标人具有与连锁品牌合作的,每提供1个品牌得1分,最高得5分。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连锁认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及合同协议扫描件。变更为:1、投标人具有与连锁品牌合作的,每提供1个品牌得1分,最高得5分。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与品牌连锁店的合同及连锁店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请问“资格评审”是否有人员要求? 答:“资格评审”中无人员要求。 3、请问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否是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答: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例如,某证书已不在有效期内,但该证书发证机构或者相关主管部门约定可以继续使用的,评标委员会应从其约定并在评标中予以认可。 4、请问“代运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投标人业绩”的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投标人业绩”是指投标人(运营公司)直接与采购人(产权单位)签订的合同为有效业绩。 5、请问是否所有的资料都须网上上传? 答: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详见招标文件中《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