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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002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1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002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附件二当中提到: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资料有:项目建议书、政府相关批文、设计任务建议及相关图纸,但在招标文件附件当中只看到现状图纸,是否能将其他资料提供给我们一份?
答:相关资料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第五章当中提到了学校规模详细需求参考项目建议书,但在招标文件附件当中未看到,是否能将项目建议书及上位规划图纸提供给我们一份?
答:相关资料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暂未确定规划设计条件,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边界退让等参照合肥市相关要求。
3.商务评分标准2.2.2(1)条规定:根据投标人在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建筑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情况:A级得5分;B级得3分;其余等级或未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由于我院此前未参与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审定,此规定会直接导致此项不得分。我院在全国范围内有诸多大学建筑建成落地,基础能力深厚且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企业信用良好。我院认为此条存在招投标活动中排斥其他地区、其他系统投标人进入合肥地区市场的嫌疑。希望贵单位能够重新评价此标准的合理性。
答:此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投标文件中第50页处,项目负责人业绩和荣誉中,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请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业绩中担任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是否可以?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是否有分期供地的时序和位置划分?分期建设是否有具体的时间间隔安排?
答:地块一次供地,项目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实施,二期工程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适时启动。
6.分期建设的建筑面积分配是否有需求?例如一些不便拆分的公共服务功能的建筑单体,是一期全部建好,还是待二期时建设?
答:分期建设的建筑面积暂无明确需求,一、二期分别满足独立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投标单位自行统筹考虑。
7.地形的现状卫星图显示有部分冲沟和水池,是否考虑地块内水系的保留?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8.是否有场地北面教育用、东面商住用地规划或设计详情?以及场地南面,西面生态绿地的规划详情?
答:暂未提供,具体要求后期对接。
9.地块中间的道路,是否可以保留上位规划的接口位置,地块内道路线形根据规划布局自由设计?(比如设计成弧形或S形,确保无建筑压在路上)
答:地块内有规划市政道路和两条河道,市政道路不可取消及改道,两条河道可根据设计方案需求予以改道修形。
10.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并未在《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2018版(以下简称《指标》)中有明确提及,发包人要求中一期(5500本科生)总建筑面积234100平方米明显高于《指标》要求,多出的面积是否全部为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答:项目建议书中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仅供参考,投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及规范要求重新核算相关指标。
11.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否重复使用?
答: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可分别计取。
1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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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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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同时提供以下社保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材料中能够显示缴费单位名称为我方所属事业单位;
(2)城保个人缴费证明(无社保机构盖章);
(3)我方所属事业单位出具的附属证明材料。
答:认可。
13.因为是暗标,请指明“设计方案”的文本制作要求。(如封面、字体、排版等)。
答:本项目已取消暗标要求,详见本补疑公告“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4.商务电子标中,“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近年类似业绩”里项目是否能共用并进行评分?
答: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可分别计取。
15.商务电子标中,奖项中“投标人荣誉”与“项目负责人荣誉 ”里项目是否能共用并进行评分?
答:同一奖项同时满足投标人荣誉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荣誉要求的,可分别计取。
16.需现场递交的“设计方案”文件里:“电子版设计方案”、“纸质版设计方案”、“多媒体文档”是分三个封袋递交还是分别密封后打包成一个封袋递交?同时请指明外包封标袋的要求(是否要写项目名称及编号,和详细字体要求);最后所有需要递交的文件总共几个封袋?
答:本项目已取消暗标要求,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递交设计方案。详见本补疑公告“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7.业绩中委托人名称发生过变更,请问题我方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情况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是否可行?
答:针对变更事项,可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情况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
18.评分标准中,场馆类业绩具体指哪些?场馆类是否包含: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体育馆、大剧院、美术馆、文化艺术中心等类型建筑?
答:本招标文件中所述场馆类项目包含上述建筑类型,且单个合同中场馆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19.评分标准中,场馆类业绩服务内容是否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如果同一个项目分阶段签订合同,提供各阶段合同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是否可行?
答:(1)场馆类项目设计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如同一个项目分阶段签订合同,须同时提供各阶段合同及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0.人员配备中,我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院士”为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可以?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证明以及返聘文件证明是否可行?
答: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须提供退休证明,并同时提供该人员与投标人存在聘用关系的合同文件。
21.鉴于目前疫情形式,本项目是否考虑线上远程开标?如果采用远程开标,请明确设计方案文本提交方式、多媒体提交方式以及线上开标注意事项。
答:本项目已取消暗标要求,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递交设计方案。详见本补疑公告“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
10.8.4 |
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要求。加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暗标,代理负责人根据委托人要求修改) |
一、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封装及递交要求: 本项目设计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方式进行评分,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按下列要求执行,如未按下列要求编制和提供的,可能导致设计方案不得分: (一)材料一(用于详细评审): 1.电子版设计方案:1份(采用光盘存储介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2.纸质版设计方案:2份。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3.自带解说词的多媒体视频文档或带有解说词的PPT或多媒体形式的演示文档:1 份(采用光盘或 U 盘存储介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以上要求的各项材料的封面(含外包装封标袋)及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及任何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名称的说明及标记,未按要求的,方案设计不得分。 注:①演示文档在方案设计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播放,无需投标人员进入评标现场,播放时间不多于16分钟。如演示文档无法播放的,则视为放弃多媒体演示环节。 ②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其他各类形式进行的方案汇报,否则设计方案不得分。 (二)材料二(用于比对投标人名称): 电子版设计方案:1 份(采用光盘存储介质,含上述设计方案及演示文档材料)。外包装封标袋标注投标人名称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三)本项目不接收展板或模型。 |
”现予以取消,本项目变更为无需在开标现场递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变更为明标评审,请投标人自行将设计方案编辑上传到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对应的“设计方案”节点中。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现予以取消。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鉴于在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具有一定的容量限制(总容量不超过200M,单个节点容量不超过50M),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大小,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防止缺项漏项。
2.请投标人自行下载2021年1月22日发布的:“[2021BFFBZ00021]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设计.HFCF”招标文件,重新编辑投标文件并上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551-62863475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9、66223831
2021年1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2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评标办法.xml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2021BFFBZ00021]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设计.HF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