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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工投兴庐、创智天地一期电梯维护保养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0059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1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投兴庐、创智天地一期电梯维护保养招标文件 补疑1 2021BFFBZ00059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第42页和43页投标人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电梯维保业绩之一的: (1)单个合同维保金额不少于5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维保电梯数量不少于80台)的,每个业绩得1分; (2)单个合同维保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维保电梯数量不少于100台)的,每个业绩得2分; (3)单个合同维保金额不少于15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维保电梯数量不少于150台)的,每个业绩得3分; 注:1.同一业绩满足上述多个条件的,仅计取最高得分,本项满分12分;本项最多仅计取4个业绩。” 提问:“本项最多仅计取4个业绩”意味着“单个合同维保金额不少于15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维保电梯数量不少于150台)的,每个业绩得3分;同时具有150台以上合同需要四份才能满足本项目,而本项目总共才91台,且分布在两个地: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电梯:50台;创智天地一期电:41台;共计91台”此条台量设置在150台(150万)明显具有排他性,不符合招标法的公平公正性;维保的项目基本都是分批到期的,基本都是在50台以下一个现场,建议修改为:“(1)单个合同维保金额不少于5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维保电梯数量不少于50台)的,每个业绩得2分;单个合同维保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维保电梯数量不少于100台)的,另加2分。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具备排他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43页:人员配备“拟派本项目维保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电梯日常维修和保养,此条设置“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明显与招标文件不符,具有严重的排他性,只有个别公司满足;鉴于本项目是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建议此条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含电梯安装维修工)》每提供1个得1分,总分2分”。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具备排他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中要求电梯维保只有91台,而在投标人业绩中要求100台以上,业绩要求较高,招标文件评分要求与本次招标的电梯数量有实质性差异,建议可否修改如下: (1)单个合同维保金额不少于4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维保电梯数量不少于50 台)的,每个业绩得1分; (2)单个合同维保金额不少于 7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维保电梯数量不少于70台)的,每个业绩得2分; (3)单个合同维保金额不少于9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维保电梯数量不少于 90 台)的,每个业绩得3分。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具备排他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次招标的电梯数量只有91台,没有必要单独配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建议可否取消项目维保项目负责人的评分部分,更改为:拟派本项目维保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4 分。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具备排他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配备 3、拟派本项目维保技术人员具有电梯作业人员证(T/T1/T2 证)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A/A1/A4 证)的,每配备1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安全管理人员由使用单位配备并持证上岗,维保单位若只提供安全管理人员证书不能体现出维保技能水平。建议对此项进行修改。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具备排他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企业实力 2、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
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建议对此项得分要求进行调整,明确认证证书的覆盖范围。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具备排他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注:1.同一业绩满足上述多个条件的,仅计取最高得分,本项满分12分;本项最多仅计取4个业绩。”此项要求中最多仅能计取4个业绩的条件过于苛刻,建议提高计取的业绩数量要求以示公平。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具备排他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中:服务保障及应急预案1与服务保障及应急预案2”。 此项中服务保障及应急预案1与服务保障及应急预案2评分内容要求过于接近,建议修改相关评分分值。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具备排他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耀远路与太和路交叉口 联系人:贺工 联系方式: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1年1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