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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017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2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定点单位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0172 第一部分:答疑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第18页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注: (1)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 ) ,否则评标委员 会不予认可。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提出质疑问题: 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项目完工后会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备文件或报备回执,该文件已经能证明该业绩已成功完成,是否可以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备文件或报备回执作为业绩的证明材料,无需业主单位或甲方出具证明文件。 答: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备文件或报备回执可单独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无需业主单位或甲方另外出具证明文件。 2.“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3.2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项目业绩业绩。 请问:单个合同总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项目是指一个合同中必须同时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的项目,还是指单个合同总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合同或水土保持验收合同均可以作为业绩? 答: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合同或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的水土保持验收合同满足本条要求。 3.“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1)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项目业绩:自2015年1月1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或房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万元,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请问:投标人具有市政(或房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万元,是指一个合同中必须同时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的项目,还是单个水土保持监测合同或水土保持验收合同,总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均可以作为业绩 答: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合同或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的水土保持验收合同满足本条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 联 系 人:吴玉龙 电 话:0551-6518883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62、66223831 2021年2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