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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1BFWBZ00166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2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设计(第一阶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WBZ00166 第一部分: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50页“项目负责人获奖”中“1.项目负责人获得下列荣誉之一,的2分,本项满分2分:(1)普利兹克奖;(2)梁思成奖。”那么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过“梁思成奖提名奖”是否也得2分呢? 答:项目负责人获得过“普利兹克奖” 提名或“梁思成奖”提名,均可以得2分。 2.招标文件第51页“人员综合实力(不含项目负责人)”中“2拟配备人员中具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是否修改成为“拟配备人员中具有享受国务院或所在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因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及拟配备人员中要求有中国工程院或中国科学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这部分深耕行业多年的专家人员很多都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这种退休返聘人员是否予以认可,如认可,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为“拟配人员与投标人之间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扫描件”或“提供拟配人员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的投标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其中之一即可。 答:如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社保,可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之间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扫描件。 4.招标文件第49页“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需要为已完成业绩,因为“1、2、3注”项中未明确说明,而在招标文件第48页“类似项目业绩”的“1、2、3注”中则明确说明了,且49页的“注”项(3)中所述投标人须知附录2要求与本项内容无关。所以是否可以理解为得分项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已签合同业绩即可。 答:1、2、3注中“(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更正为:“(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5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5.是否允许项目负责人由两人或多人担任? 答:项目负责人须由1人担任。 6.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院士或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如若年龄超过60岁,是否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答:如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社保,可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之间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扫描件。 7.请明确是否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答: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8.关于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承诺”:“依据招标人的要求,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的相关延伸服务;按实际需要提供本地化服务,配备完全满足项目质量、进度要求的人员力量等。”其中:按实际需要提供本地化服务是指什么(具体有什么要求)?如何评判? 答:各投标人结合自己单位为本设计项目所能提供的本地化服务(如:驻场设计等)进行承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地 址:合肥市金寨路96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551-63606605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62、66223831 2021年2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