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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智能科技园六期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1BFJBZ0040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智能科技园六期设计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JBZ00407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请问详细评审标准表中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在条件互相满足的情况下可以重复计分吗? 答:可以。 2.本项目是否有限高要求? 答:请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3.本项目名称为智能科技园六期设计总承包,但基础资料文件中体现出1.7万平米的北用地为七期,名称有矛盾,以哪个名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基础资料内七期即智能科技园六期北地块; 4.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项目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20 万平方米,每个业绩得 3 分,最多得 12 分。 此项业绩要求为公共建筑,而资格审查业绩及详细评审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均为产业园(或科技园)项目,以公共建筑作为评审标准是否存在不合理性。可否将投标人业绩要求与资格审查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统一,更改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或产业园/科技园项目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20 万平方米,每个业绩得 3 分,最多得 12 分。 答:本招标文件中产业园(或科技园)项目包含如下类型项目:①公共建筑或②科研办公类的工业建筑(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产业研发园区、科技研发园区、高校教育研究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园区等,不含从事加工生产的厂房)。 5. 能否提供一期二期三期四期的规划总图CAD? 答:无法提供。 6. 标书中的“产业园(或科技园)项目工程”具体包括哪些类型的建筑? 答:本招标文件中产业园(或科技园)项目包含如下类型项目:①公共建筑或②科研办公类的工业建筑(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产业研发园区、科技研发园区、高校教育研究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园区等,不含从事加工生产的厂房)。 7.投标人公共建筑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办公类的产业园业绩是否可以? 答:可以。 8.授权代表为投标人直属分公司员工,是否可以? 答:可以。 9.智能科技园六期设计总承包初审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类型是产业园或科技园,提供的业绩是产业园类的,但项目名称是“***创新园规划与建筑设计”是否被认可? 答:可以。 10.智能科技园六期设计总承包初审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的完成证明材料中“(3)设计合同采用暂定名与施工许可证、审图合格证等项目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但在投标人业绩中,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设计合同采用暂定名与施工许可证、审图合格证等项目名称不一致,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是否被认可? 答:可以。 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1年4月6日10: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人联系人,现变更为“谷牧,电话:0551-63832966”。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 联系人:谷牧 电话:0551-6383296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797、66223831 2021年3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2日